38 1234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2-26 20:31   只看TA 31楼
支持 小色龙的做法,是我一样回砍掉你的ID~;)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2-26 20:33   只看TA 32楼
引用:
原帖由 moohhoo 于 2007-2-26 08:27 PM 发表
请问您,不遵循版规,是''小毛病''?

试问,如何才能算严重?

您杀了人,说,啊,我不懂法律,不知道杀人杀犯法,是否就可以免于处理了呢?

无知不是罪,但无知也不是逃避惩罚的借口!
犯罪和犯死罪是有区别的.法律对各种违法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,并不是一切违法行为都被判死刑
0
moohhoo 发表于 2007-2-26 20:36   只看TA 33楼
引用:
原帖由 tianmaxing 于 2007-2-26 08:31 PM 发表
支持 小色龙的做法,是我一样回砍掉你的ID~;)
附议!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2-26 20:39   只看TA 34楼
引用:
原帖由 woaisis 于 2007-2-26 08:33 PM 发表

犯罪和犯死罪是有区别的.法律对各种违法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罚,并不是一切违法行为都被判死刑
我說一句sis違犯一律嚴懲,想在sis玩的開心凡事按規來,別耍小技倆違犯沒人會同情...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2-26 20:39   只看TA 35楼
大家都是这样看的话,我也无话可说,为了捍卫权利也是可以理解了,我在这里只好奉劝那些长期潜水的人,你们要是潜水就一直潜水下去,千万不要心血来潮出来发什么贴,因为你们如果出来犯了一点点错误都可能会遭到灭顶之灾,而你们不出来确实绝对安全的,因为你们的积分够了,又天天登陆论坛,所以论坛现有的规则不可能主动把你们删除掉的.
我要说的就是这些,不过对于诽谤我的人我还是要追究一下的.
0
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2-26 20:50   只看TA 36楼
煽動人的言詞,自己好自為之...:(
0
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
 38 12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