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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第一次外遇居然是我的同学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bioman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7:55     标题: 第一次外遇居然是我的同学

  她是我高中同学,后来做了律师,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联系。半年前我因为一个案子找到了她,本只是想咨询一下有关东西,没想到她却爽快地答应免费帮我打官司,事后只要请她一顿饭就行。我当然也乐意,就说吃饭小意思,随时都可以,只要你一句话,再说也不一定非要有事情才吃饭啊,她也说了声“好”。就这样我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,才会有后来发生的故事。
    后来案子办成,交到法院强制执行去了,我们也各自忙自己的事没多联系,正好昨天周末,我闲来没事,就在Q.Q上问候了她一下,说还欠你一顿饭,大家都那么忙,不知道啥时能还你。本以为她不在,原来是隐身了,一会儿就加消息回来,说是不要记挂在心上,来日方长,以后有的是机会。我问她怎么周末也办公啊,有那么忙吗?她说,反正家里也没事,还是到办公室坐坐,事情能做一点就少一点。于是我想也没想就说,不如今天请你吃晚饭吧。她说好的,5点钟让我去她办公室好了,她等我。我们就这样约好了,也没想别的。
    下午没事干,就逛了逛SIS,突然有个念头闪过脑海,我想是这里的常客都会知道什么念头了吧,呵呵!
    5点钟准时到了她办公室,稍等坐了一会儿她就说走吧,顺便收拾笔记本电脑,我叫她电脑不用带了,反正吃饭路也不远,等下回来拿就是了。其实我是用心险恶,嘿嘿!
    吃饭时我叫了一瓶啤酒,她说不会喝酒,我说我也不会,两个人喝一瓶好了,多聊一会儿呀,她也默认了。吃了一个多小时,也聊了很多往事,我大概听出来高中时她对我就有好感,呵呵,这不正好,我偷笑。7点多回到她办公室,我故意坐在她位置上,我们相互看了看对方微红有脸,都会心地笑了笑,她转身帮我泡了杯荼,好像没看出要走的样子。我习惯性地玩起她电脑,好书坐到了我对面,偶尔眼神对视,我分明看出了她目光暧昧,含有风情万种。聊了一会儿,她走到我旁边,说帮她找个文件。我说你还是自己来找吧,说完就把椅子推离桌子一点准备起身,没想到她比较我还快,先挤进来了,这样我站起来她正好挤进来,两人什么位置大家一想就知道吧,我站起来正好贴到她背后了。由于桌椅间距离小,我一个踉跄没站稳,一屁股以坐到了椅子上,她也顺势倒在我身上了。我故意笑着说,看来我们都喝醉了,呵呵,她说可能吧。我接着试探性地说,人喝醉了就不知道会干些什么事出来啊,她笑了一下,好像都没起来的意思,那我还客气什么呢,就一把抱住她,一边用手伸进她衣服,一边用嘴去吻她耳朵,很顺从,既没拒绝也没反抗,呵呵。就这样我从后面把她干了,整个过程没有一句言语,只听到她的哼哼声。
    事后稍作休息,我们一起打的回去,期间也一直没有说话,她路比较我远一点,我下车时给她100块车费,说了声我下了,你慢走,她轻轻嗯了一声,看到她眼神,我说不出来是种什么滋味,反正很复杂,真不知道以后该如何发展与面对!


在大家看来这100块真是败笔,说我应该送她回家,其实我也想过的,因为一来路不远,2km多点,二来时间也不晚,她也经常独自一人来回的,说白了是我搭她的顺路车,钱是给司机了,司机说还没到,呆会儿再给,我就把钱给了她,倒是她也推辞过叫我不用付,她自己会付,是我说今天就让我一请到底的

[ 本帖最后由 bioman 于 2009-11-2 12:21 编辑 ]
作者: BAQISHAN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04

继续发展,有了良好的开始还怕没有好的结果吗。既是同学也是情人这关系多好。
作者: 789654111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19

看来作者好友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的机会,看得出,女人在犹豫是不是要自己主动。
作者: winstoni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24

楼主处理得不够好,你的同学对你至少是有一些感情成分的,所以你不该丢下100元车费,而是应该把她先送到家,再绕回来回自己家。你让她一个人孤单地继续下面一段路,会让她有心理上的失落感,对待动了感情的女人,应该尽量体贴一点才对得起她。
作者: holydd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24

这个女人估计就只能发展h的关系了,她也是聪明人,说不定还是楼主被她得手了呢,哈哈!
作者: WSHJ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45

这样的女人最让人喜欢:职业正经,自尊,不贪财,偶尔与你发生点小艳遇。
恭贺楼主。
作者: 憨过只蚊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52

套用她的一句话:来日方长。想那么多干什么,只要不伤及各自的家庭。男人嘛。很正常
作者: 布狗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53

同学有感情基础,只要是上学时没有恶意,一般成功概率很大啊
作者: laola007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8:59

厉害呀!楼主连律师都搞上了,强!希望你能继续!
作者: 中兴机关    时间: 2009-11-1 19:12

这个就真不知道怎么说了咯
呵呵
楼主这样也不错呀,好刺激的
作者: mqb700409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0:04

小样儿,还敢跟我这当律师的斗!早看出你这小子花花肠子多,你一撩屁股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。果不其然,我老公离开老娘好几天了,老娘的BB正痒得难受,就想让你来补个缺儿准成,可巧儿,你这不争气的东西!果然就上钩了。自我感觉还不错,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。你哪里知道这都是老娘我事先设计好的!不过,你的大JJ还勉强能令老娘满意,虽然没有我老公的大,在没有男人的情况下,也就拿来凑合使使了。毕竟老娘的BB暂不痒了。不过,你小子也别得寸进尺哈,啥时候,老娘把你玩腻了,告你个强奸,让你跟你老婆离婚,让你蹲小号去,那时你就是个傻B了!哈哈!
作者: 与你同乐159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0:23

成年人都有的需求,以前是互有好感,现在是郎情妾意,快乐就好
作者: gugub86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0:47

4楼说的完全没错 楼主这点没做好 男人肯定要送她回家的 她还帮你这么多忙
作者: stive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0:51

只要分得清楚就好,楼主是个明白人,向你学习!
作者: 20021535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1:08

搞成长期的吧,感觉这样的比较稳定,呵呵,刚好你们也认识。。
作者: ohno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1:33

引用:
原帖由 winstoni 于 2009-11-1 18:24 发表
楼主处理得不够好,你的同学对你至少是有一些感情成分的,所以你不该丢下100元车费,而是应该把她先送到家,再绕回来回自己家。你让她一个人孤单地继续下面一段路,会让她有心理上的失落感,对待动了感情的女人,应该 ...
同意。楼主应该把她先送回家。
你这样扔下100块好像她是卖的一样。
她看你的眼神当然复杂啦。
作者: 林中漫步75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2:01

艳福不浅啊,不过就是和4楼说的,要跟4楼说的那样做就好了!
作者: newyear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2:27

楼上说的正确丢下100元的确错误,同学么!至少送人家回家啊!
作者: 山中之泉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2:34

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写得很真实.因为既然是同学,虽然捅这层窗户纸,毕竟大家以后还得见面,但又忍不住回味刚才的巫山云雨,此时还能作出什么样的解释呢?彼此心里明白,你需要我需要,何必再多说呢?我估计那同学不会老找你的,也许就这一次.
作者: jintian001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2:50

4楼说的对,你就算先回家也不该给她钱,感觉有点怪,还是应该先送她回家。
作者: 二保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3:11

看着很真实啊,看了楼主的贴子有一个感觉,要想做成自己想做的事,只有想法可不行,得天时,地理,还得自己动脑子创造机会,楼主是有心人啊。
作者: wolf-in-sky    时间: 2009-11-1 23:58

打车费是败笔,怎么也是老同学+暧昧关系,这样容易伤女人的心。不如不不给、不说话。理想的处理方法是送她回家,期间也不要说话  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力量
作者: kerrykerry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0:08

人家早就倾心于你了嘛,还客气什么,呵呵,不要拂了人家的好意。
作者: wsangi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0:09

应该是对你有好感的,楼主,好好把握机会吧,不要轻易丢弃哦
作者: hauor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0:12

哎 人啊 感情动物 不知道你们都结婚了没
作者: ganbaoyu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1:05

啥啥啥?以后不知道怎么面对?楼主是让性福冲昏脑子了吧
这等美人这等没事都让你遇上了,以后当然是照旧啊,持续开发!
作者: 1daotong4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2:10

晕,干都干了,还有啥不好说的,以后继续干啊,发展成情人
作者: 不来梅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7:37

多好的关系呀,维持下去没问题,满足了当年她对你的爱。
作者: dass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8:00

只要你把她干爽了,以后就多了个免费的B可以日了
作者: CCLL456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8:56

楼主应该把她送回家再回来的,钱拿出来就太伤感情了。
作者: julyapo    时间: 2009-11-2 09:41

好好的培养感情还是很有机会的,这样的女人不会缠着你,不过人家律师学法律的,你要小心一些
作者: egotis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0:12

很好的开始。继续发展吧!应该可以长期的发展下去,就是别闹得太大了。
作者: Xyix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0:14

所谓来日方长,就是说以后可以经常去日她的含义吧;如果她没有挑明要你对她负责,你也就继续扛下去,做个地下情人,貌似也是很不错的,律师呢,一般人也就羡慕护士,你小子竟然还可以上律师,记得以后让她穿制服,期待你的续集哦
作者: HUAZHAI999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0:25

同学还是个律师那就来一个制服诱惑多好啊,但是一定要勇敢面对婚外情带来的后果。
作者: sksksksky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0:26

一瓶啤酒就微红的脸了,俩人还真是不能喝酒啊,呵呵
作者: p19781014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0:43

大家都是在探讨这路如何走,所以没有结果的答案.
作者: feitian51453645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1:02

4楼说的有道理,对于女人或许就应该哄着来,多次替她着想,这样才能够有下一次
作者: kjldb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1:36

那你们以后就多多接触
有了一个免费的炮友啊
呵呵
作者: lshwjl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1:54

事情都发生了 一不做二不休 还有什么顾虑
作者: 喜欢姐姐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2:19

发展一个这样的长期炮友真是不错呀,关键是不要影响到彼此的家庭!
作者: 金刚不变形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3:03

羡慕楼主运气。我也有个律师朋友,跟她老公关系也不好,下次找她玩去。
作者: gongyong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6:08

楼主也没说说你的同学相貌和身材如何?要是熟女就经常联系着,就当便当吃吧!
作者: 黑暗眼睛123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6:24

楼 主 ,你 结 婚 了 没 有 ?否 则 ,你 的 麻 烦 事 玩 大 发 了 .呵 呵 .
作者: kuailecaob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6:37

楼主应该在表示下的,这样才显得有风度嘛。
作者: lztt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6:44

熟人还是好下手呀,楼主同学吗不上白不上呀,继续努力吧.
作者: xx0362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7:23

是啊,100块钱是败笔,绝对的败笔。让她觉得你们的关系像是交易
作者: seashang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7:40

写的很真实 文笔不错 期待楼主的后续之作
作者: 老狼一号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8:08

都是熟人,没事的, 下手容易点,这很爽啊,支持
作者: feijiqifei1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8:13

确实那100是个败笔!你因该送她回家的!可能还会继续激情呢!哈哈~
作者: dvd2005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8:16

100元绝对不能给,送她回家有戏了,可惜楼主第一次经验不够,败笔
作者: zhang121012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8:35

哈哈我也去寻找一下我的高中同学阿,这样也会有艳遇
作者: fft2006    时间: 2009-11-2 18:41

没有细节描述啊,不过瘾,说说OL的身材、相貌、风骚等等,再谈谈心理感受什么的
作者: fiylxye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0:54

给了100块?确实有点失败,按理讲,你真的应该把她送回去,不管你们今后发展怎样。
作者: 1653022920000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4:57

是同学,最起码有基础,以后就慢慢发展吧。
作者: wanlang321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5:57

哎 楼主难道不想在去她家 在温情一夜么? 还下车回家了 然后又丢下打车钱 真是啊 机会就这样错过了
作者: wlp889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6:05

故事编的一般般吧!一瓶啤酒两人就...不太可能!
作者: 大壮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6:21

100块钱真是不应该给,你做事看来不成熟啊!
作者: justman123_4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6:22

楼主难道没有明白吗,你的同学在你下车的时候不想让你走!!
作者: youyo123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6:25

其实这种事情既然发生了,就不要考虑太多,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已经看的很开了
作者: qazs123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6:26

好好把握啊,继续发展成为一支长期持有股,而且会有很多乐趣
作者: xiaoyao168    时间: 2009-11-3 17:03

不管怎么说,你丢下钱总觉得处理不当,要不直接下车,要不送她回家。
作者: 小松鼠    时间: 2009-11-3 23:06

酒能助性阿。千真万确,以后跟妹妹约会一定劝多喝点,当然自己不能喝多了。呵呵,要不浪费了。
作者: nii    时间: 2009-11-3 23:15

觉得人家对你有意思,要不怎么会还帮忙打官司又和你出轨?
作者: findwoman    时间: 2009-11-3 23:34

楼主不厚道,这个时候,别人刚让你爽了,却不送人回家。
作者: kinma    时间: 2009-11-4 00:30

拜一下11楼的女主角,彪悍啊,楼主爽过就不理人家,有点拔鸟无情的气势啊
作者: firegun    时间: 2009-11-4 00:34

给一百元绝对是败笔,第一页有兄弟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
作者: sunson1967    时间: 2009-11-4 03:25

给了一百快钱,可能她觉得有些太少了吧,为什么不大方一些呢
作者: yueying_ms08    时间: 2009-11-4 14:51

楼主应该把握机会继续进攻啊

这样的好机会放弃了太可惜啦
作者: jesse7527    时间: 2009-11-4 14:58

其实有时候外遇这种事跟熟人发生了还真不知以后要怎么去面对
作者: 六十分60    时间: 2009-11-4 16:54

好好交往一下吧,感情这东西可能在N年前就中下了,女的有情你不要无意啊
作者: ioriying    时间: 2009-11-4 17:45

这个肯定应该有后续发展啊,楼主我们等着你的后续
作者: wellcome    时间: 2009-11-4 17:57

看来还是同学好,免费帮你打官司,还能把她给和谐啦。
作者: sefuc2001    时间: 2009-11-5 00:49

这100果然是败笔,不过要是后面处理好了,也未尝不能做个长期便当
作者: wang432    时间: 2009-11-5 01:16

"我故意笑着说,看来我们都喝醉了,呵呵,她说可能吧。我接着试探性地说,人喝醉了就不知道会干些什么事出来啊,她笑了一下,好像都没起来的意",楼主的这段精彩极了,我都能想象出当时女律师办公室里的旖旎画面。真的羡慕楼主的桃花运呢 ,女白领好像对自己不讨厌的男人都可以很轻易的献身呢,希望这不是楼主和女律师的最后一次。办公室试过了,楼主还应该到女律师的家里,在她和他老公的床上在体验一次,我敢负责任的说,一定更刺激!期待楼主的更加刺激的艳遇!
作者: xhc173@163.com    时间: 2009-11-5 01:50

LZ 应该直接杀到她家  继续 搞她啊

可惜了,丢下100块就下了
作者: sleku008    时间: 2009-11-5 02:41

个人认为,应该坚持送她回家才对~可以看出这个女的是对楼主有好感才这样的,所以中途下车是失败啊。。。
作者: hello7    时间: 2009-11-5 03:00

以后有个免费的家庭律师在了,就不怕什么闲杂琐事了,律师还是黄色小说比较畅销的角色啊
作者: lonelywind    时间: 2009-11-5 11:07

楼主你好不君子啊,上了人家就把人家甩了,连送一送都没有.大男人的,这点心思都没有,你让人家怎么伤心法,各位狼友不要学楼主啊
作者: chenpiao    时间: 2009-11-5 11:46

呵呵,律师,职业不错,不缺钱花,楼主白来的饭票,反倒要想想以后的问题了。
作者: mingge74    时间: 2009-11-5 11:56

这篇文章比较有味道,我把红心送上,希望还有后文。
作者: vinsonljx    时间: 2009-11-5 12:29

律师也搞得上,看来LZ来头不少。那个也是本小狼十分向往的对象哦,
作者: jiezaier    时间: 2009-11-10 10:44

同学当外遇其实也挺正常的,尤其是原来暗恋的人,可以满足原来的愿望
作者: 58434117    时间: 2009-11-10 11:03

呵呵,楼主,你真笨啊,应该送她回家,说不定到她家了就可以不用回家了,哈哈
作者: donnermoi    时间: 2009-11-10 12:58

我看来这100元确实是个败笔,你表示关心有很多种方式的。不过看楼主的字里行间,对你这个同学应该不是很有感情,所以估计你现在也确实有点烦恼,不过船到桥头自然直,这种事情只要男未婚,女未嫁,还是很好处理的,毕竟都是成年人了。
作者: lyonline    时间: 2009-11-10 15:43

楼主以后应该适当和她保持联系,让人家感觉到你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,这种关系应该是可以持久的
作者: 醉人1971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12:30

恩,最后这100元钱是显得有些多余,希望你们今后有更好的发展
作者: dcfqczj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13:05

怎么同学之间的故事这么的多啊 !我怎么没有碰见过一件呢
作者: 小人儿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13:15

我喜欢这种有感情的,我因为不懂事,所以伤了多少同学的心啊
作者: songhb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14:11

玩儿完了给钱感觉像是在日鸡,处理的不好,还有机会哟。
作者: hushan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15:07

会不会有些个干戈呀,这不是很好,影响感情呀
作者: zhao555n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15:32

我感觉楼主给的那一百元简直就是最大的败笔!
作者: andylee217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0:29

说实话,这100块真的是败笔咯,就是该送回家的
作者: anaking06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0:40

确实在学生时代就有好感,这种事就水到渠成了。
不过楼主这种事,特别是同学,还是小心为好,不建议长期发展下去。
作者: qazaq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2:34

在办公室里面搞,真是刺激啊,楼主找了一个这样搞的情人不错
作者: pygd-gz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3:03

又是同学,又是情人的,关系更亲近了!楼主加油!
作者: liumang02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3:17

怎么就没后续了捏,很是费解啊,我们都期待后面啊!
作者: cflwd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3:24

我也认不住要说你两句了,一是你不应该不送他,而是你还竟然给了人家100元钱。把人家当什么了?
作者: ddhaiying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3:56

楼主真有福气啊.就这样把同学搞到手了.不过你不厚道了没把人家送到家里.以后要继续来往.
作者: 59449919    时间: 2009-11-11 23:58

看来同学之间有关系不是少数啊,就看各位怎么把握了
作者: guanyunge1    时间: 2009-11-12 03:12

女人嘛!表面上看起来多么高贵,在背后都是差不多的。我以前也喜欢个同学,拒绝我,但是我了解到其实也是骚货只是不喜欢我而已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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